媽沾緋聞後 張韶涵母女變成仇人

更新日期:2011/01/21 09:45 記者王郁惠/綜合報導

張韶涵在前天(十九日)的廿九歲生日許下「家庭和樂」願望,然而,當天父母卻再次大鬧,將家務事鬧上警局。她無奈的說,想平靜過日子怎麼這麼難?

 

張韶涵十七歲時,參加加拿大「中廣流行之星」歌唱比賽,以演唱張雨生「沒有菸抽的日子」獲華人組冠軍,隨後與母親姜柔伊返台實現音樂夢。二○○○年簽約進福茂唱片,二○○二年與顏行書、孫協志演出「MVP情人」,星路大開;二○○三年與許紹洋合作「海豚灣戀人」大紅,演技歌聲令人驚艷。

 

原本,張韶涵一路走來最感謝的就是陪伴她的媽媽,昔日形影不離的母女,卻在二○○七年母親與歌手張鎬哲傳出緋聞後,關係惡化。

 

二○○八年初,母女翻臉分住。張母向媒體爆料,張韶涵受朋友影響,懷疑她騙女兒的存款,要回由她管理的存摺和所有存款。二○○九年張韶涵接受媒體訪問時則哭訴,母女緣分已盡,無法強求。張韶涵的父母以棄養攻擊張韶涵不孝,張韶涵則反擊父母貪婪,親情裂痕難以彌補。

 

張韶涵開心迎接廿九歲生日之際,父母再掀棄養的指控;她透露,嘗試和父母溝通卻屢屢遭拒,很難過背上「不孝」罪名;儘管去年靠著商演、廣告賺進一億五千萬元,但父母將她當成「搖錢樹」,獅子大開口,「我不可能為了三、四千元不養父母,但他們要的是每月三十、四十倍以上的生活費,超過我能負擔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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